
藝術品轉讓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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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藝術品價值的大幅上漲,業主對藝術品出售或出口時可能產生的稅費越來越謹慎。在出售或出口藝術品時,無論是否確定,賣方都可以選擇是否對保留的資本利得徵稅。
應稅基數原則上為i) 6% 的統一稅率,加上 0.5% 的社會債務償還貢獻(以下簡稱「CRDS」),或者,可選地, ii) 動產出售的資本利得適用普通法制度。
原則上繳納6%的統一稅率
《一般稅法》(以下簡稱「CGI」)第 150 VI 條規定,原則上,對貴金屬、珠寶、藝術品、收藏品或古董的有償轉讓應按轉讓價格按比例徵收統一稅率。
此固定稅率的計算不考慮實際資本利得。對於珠寶、藝術品、收藏品或古董的銷售,此固定稅率設定為 6%。
此外,如果賣方或出口商的稅務住所位於法國,則還需繳納0.5%的CRDS。總稅率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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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轉讓的適用範圍
此統一稅率適用於法國稅務居民個人,其銷售或出口珠寶、收藏品、古董或藝術品。但只有轉讓價格或海關價值超過 5,000 歐元的銷售或出口才需繳納統一稅率。轉讓價格或海關價值不超過 5,000 歐元的轉讓和出口可免稅。
此外,向帶有「法國博物館」標籤的博物館或地方當局的博物館、公共圖書館和檔案館進行的轉讓也免稅。
關於適用地理範圍,在法國或其他歐盟成員國發生的交易適用統一稅率。 《法國所得稅法》第74條S之二附件二規定,轉讓應視為在交易當天財產實際所在地進行。
因此,稅務住所位於法國的個人進行的涉及一直位於歐盟以外國家的財產的交易不屬於統一稅率的範圍,而是屬於動產資本利得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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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應稅基礎
計算統一稅率的稅基對應於轉讓價格或海關價值,而不是實際資本利得。
因此,支付給以賣方或買方名義代表其行事的中介機構的佣金不能從轉讓價格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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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程序。
原則上,依統一稅率應繳納的稅款由賣方負擔並支付。但是,作為例外情況,如果存在在法國設立的稅務中介機構,或在沒有中介機構的情況下,買方在法國須繳納增值稅(以下簡稱“VAT”),則統一稅率稅款必須由中介機構或須繳納增值稅的買方支付。
稅款繳納需在提交申報表( 2091-SD表格)時進行。此申報表必須在轉讓後一個月內提交。
動產資本利得的普通法稅制選擇
CGI 為不想繳納統一稅率的賣方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即選擇遵守動產資本利得的普通法稅制。
賣方行使此選項的前提是賣方可以提供證明,或提供購買該房產的日期和價格的證明,或提供持有該房產超過二十二年的證明。
一旦行使,該選擇權不可撤銷。根據該制度,個人在管理其私人資產過程中出售動產所獲得的資本收益,應按19%的稅率納稅,並需繳納17.2%的社會安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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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轉讓的適用範圍
個人在私人財富管理、稅務透明的合夥關係以及賽馬共同所有權中轉讓動產,可選擇就動產資本收益適用普通稅制。適用普通稅制的資產包括所有動產或與動產相關的權利。
作為例外,該制度不適用於家具、家用電器和機動車輛,以及售價不超過 5,000 歐元的貴金屬以外的商品。
只有在法國註冊的納稅人才需要繳納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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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應稅基礎
行使選擇權時,賣方所獲得的銷售資本利得需繳納 19% 的所得稅和 17.2% 的社會安全繳款(總計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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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程序
出售資本利得的金額在第二年後每擁有一年就會減少 5%,即擁有二十二年後完全免除資本利得。
收購成本,特別是中介佣金以及修復或翻新成本,將添加到收購價格中,並相應地從銷售資本收益中扣除。
任何轉讓成本也可以從轉讓價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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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及付款
原則上,賣方有責任在動產轉讓後的一個月內,主動向其住所地稅務機關提交動產轉讓資本利得申報表,並繳納相應的款項。該申報表使用編號為 2048-M-SD 的表格進行。
個人出售藝術品時,應仔細考慮是否以售價繳納6.5%的統一稅率,或選擇個人資本利得稅制度。此選擇應綜合考慮所有因素,例如作品的購買價格、售價、持有時間以及賣方產生的任何費用。